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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房實拿試算

預計賣多少、最後能拿到多少?扣掉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(2015 年以前取得的是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)、仲介服務費、代書費和剩餘房貸,算出屋主實拿金額。每一項都附計算方式與法條依據。

一、成交與持有

金額單位是「萬元」;日期不確定的話,填大概的年月也可以。

繼承、受贈取得的房地,房地合一稅的成本與持有期間算法和買賣不同,選對項目才算得準。
萬元
只賣持分時,填自己這一份的成交金額。
萬元
含當初買進時付的契稅、代書費、仲介費等,可一起算進來。
以當初「所有權移轉登記」的日期為準。
預設今天;以過戶登記日計算。
在台灣有住所並經常居住的人,即使當年居留不滿 183 天,仍是境內居住者(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2 項)。

二、土地(算土地增值稅)

這些數字在「土地登記謄本」上都查得到;看不懂的話,可以把謄本傳給陳律幫忙看。

㎡
謄本「土地標示部」的面積,整筆基地的總面積。
謄本「所有權部」的權利範圍,例如 120/10000。
元/㎡
元/㎡
謄本「所有權部」的「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」;繼承取得的土地,是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公告土地現值(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 48 條)。
%
依主計總處發布的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,由稅捐機關每月公告的「土地增值稅物價指數表」,依前次移轉的年月對照;不確定可先填 100。
元
例如工程受益費、土地重劃費用;多數買賣是 0。

三、所得稅(房地合一稅或舊制)

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出售時要申報房地合一稅;在這之前取得的適用舊制(房屋部分併入綜合所得稅)。取得日在 2015 年底以前的(買賣看登記日、繼承看被繼承人取得日、配偶贈與看配偶原取得日),下方會多出舊制欄位,工具會算出房屋部分併入綜所稅的稅額;繼承案件符合自住的,另與可選的新制並列比較。

整間出售填 1/1。只賣持分(夫妻各半、兄弟姊妹共有)時,自住 400 萬免稅額要按比例折算,例如 6/10 → 240 萬(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)。
萬元
已自動帶入下方「賣方仲介服務費+地政士代書費」;自己改過就以你填的為準,清空即恢復自動帶入。仲介費與代書費都是 0 時,依規定以成交價 3%、最高 30 萬元估算。

四、房屋評定現值

「房屋評定現值」寫在房屋稅單上;舊制要用它算房屋所得占比。契稅、印花稅與登記規費依一般慣例由買方負擔,本頁不列入。

元

五、仲介費、代書費與其他

仲介服務費依委託契約約定,買賣雙方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 6%(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)。

%
依委託契約約定;常見寫在 4% 以內。
元
依地政士報價填入。賣方通常只負擔簽約費分攤,以及有房貸時的抵押權塗銷,業界網站整理的行情合計約 3,000~6,000 元;過戶代書費依慣例多由買方負擔。
萬元
例如搬家、清潔、修繕、履約保證費等,選填。
萬元
交屋時由價金先清償銀行貸款;以銀行清償證明為準,選填。